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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和野心是要成正比的,保護傘公司和阿丹公司如此強大的實力,現在也只敢佔據棉蘭港不敢擴張,就是怕地盤太大,兵力分散被荷蘭人各個擊破。
班達爾距離棉蘭已經超過二百公里,以李晚目前的實力來說,手是伸的有點長,被荷蘭人打斷也是活該。
“這倆還算聰明,華人組成的部隊都留在棉蘭訓練,爪哇人組成的部隊攻城略地,搶到的東西全部運回棉蘭,聽說李晚手下的部隊每人每月只有一個英鎊的薪水,搶到的東西還要上繳八成,這倆比荷蘭人狠多了。”戴維嘖嘖稱奇,保護傘公司的僱傭兵,如果加上海外津貼,每月薪水最低也在十鎊以上,看來東印度的兵還真好養。
養兵可是很花錢的,羅克以前在約翰內斯堡,也是有了金礦的固定產出,才敢嘗試組建安保隊伍。
保護傘公司為了維持現在的龐大規模,很多時候甚至不得不採用某些不能擺在檯面上說的方式,主動製造各種安保方面的需求,所以保護傘公司才能發展的這麼快。
相對來說李晚和凌志的發展方式就簡單多了,甚至都不需要李晚和凌志宣傳,很多人就主動投靠,還是不要薪水的那種,只求有口飯吃。
或者說求的是一個“從龍之功”。
“昨天訂購的第二批武器已經到港,通知李晚和凌志過來拉走——”安迪根本不管李晚和凌志的手下損失多少,那些爪哇人組成的部隊對於李晚和凌志來說只是消耗品,李晚和凌志對於阿丹公司和保護傘來說何嘗又不是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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