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
祈樂之已經明確選擇了接手岳父家的公司,而祈幸之更不用說,胸無點墨,滿肚子草包。要是把姑姑的服飾店交給他,他還勉強能瞧出衣服的口味高低來。但要是讓他正兒八經的去上班,那絕對是場災難,且不說賺的錢根本不夠花,不到三天就鐵定會被人炒魷魚!
所以祈幸之很小就清楚,他這前半生靠爸爸,下半生絕對得靠大哥賺錢分紅過活。要是祈安之鐵了心不給他錢,那以他超高的智商和鐵腕無情的手段,就會有一千零一種方法把祈幸之應得的分紅永遠弄成一個可望而不及的數字── 一毛錢都拿不到!
祈幸之比較怕!非常怕!特別怕!
其實如果祈幸之夠聰明,他就該明白祈安之對他的威脅根本毫無用處。
首先,祈安之的這個威脅絕對就紅果果的表明了,他和唐慕辰之間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曖昧。他大可以此來要脅大哥。
其次,若是唐慕辰真的要選他,那祈安之又有什麼辦法?更何況,有大哥生平唯一敵手慕辰哥在身邊保駕護航,大哥真的就能凍結掉他所有的錢?
可惜,祈幸之除了僅有一點八卦之眼特別靈光,一不夠聰明,二沒有膽色,三是從小就生活在大哥的高壓態勢之下,對於他有一種習慣性的畏懼和臣服。
要他去威脅大哥,借他十個膽都不敢!所以祈幸之幾乎是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後者,決心要火速抓個男人做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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