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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一段時間。
賈芸除了用功讀書,研究八股文外,就一直忙著跟薛寶釵訂親的事。
臘月十六這天,賈芸正在接收賈璉派人送來的諸多年貨,媒婆朱嬸兒回來說,親事定下了。
納徵,六禮中的第四禮,亦稱納成,即男家納吉往女家送聘禮。
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
納徵重在形式,而不在於數量,納徵的完成,標誌著訂婚階段的結束,是婚姻成立的主要標誌之一。
賈芸和朱嬸兒來到客廳坐下。
朱嬸兒笑著說:“接下來就請芸哥兒擇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到時候還需徵求女家的同意,這是迎親前的一個步驟,叫請期,又叫乞日。”
賈芸知道婚禮的步驟,畢竟他讀書也不是白讀的,四書五經當中的《禮》,那可是必讀之書,今後科舉也是要考的。
所以,關於成親的良辰吉日,賈芸早就去張道士那兒算好了。
賈芸將用紅箋書寫的男女生庚(請期禮書)遞給朱嬸兒,微笑道:
“年內倒是有不少好日子,可時間太緊,所以我就選了明年的,定在明年五月十八那天成親,還要麻煩朱嬸兒再辛苦去薛家一趟,看看他們同不同意。”
朱嬸兒接過禮書後,點兒笑著說:“芸哥兒不用客氣,這是嬸兒應該做的。”
送走朱嬸兒,賈芸又回到庫房,將四頭野羊全部扔到空間裡去,剩下的一些米糧燻肉什麼的,倒是留了一些準備過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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