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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不能算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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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笑著摟過她的肩膀,“好,以後要是遇到什麼事,我一定第一時間找你幫忙。”

“沒問題。”

在關文文看來,為了朋友兩肋插刀是很正常的事,再說從小到大,她就沒有怕過誰。

-

為了儘早把戶口從林家遷出來,林芝和聶樹軍先回了一趟獅頭村,打算去村委會開一下結婚證明。

只有證明她和聶樹軍是夫妻關係,林芝才能把戶口遷到聶家。

獅頭村的村委會設在祠堂,林芝想趕在上午把證明開好,所以一早地就到了。

接待他們的人是村委會的馬委員,也是馬秋蓮的大伯馬濤。

因為之前聶樹軍來找他問過這件事,所以看到兩人之後,他頓時就明白了對方的來意,“你們的身份證,照片,還有一些相關的材料都備齊了吧?”

聶樹軍嗯了一聲,把準備好的檔案遞給馬濤。

還好林芝的身份證辦得比較早,不用再回林家拿戶口本,就是還沒滿二十週歲,要不直接去民政局領證還要快一些。

幸運的是現在還承認事實婚姻,只要兩口子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到村委會開具婚姻證明。

馬濤讓他們先坐下,自己則是檢查起聶樹軍帶來的材料,“你們怎麼突然想到要開結婚證明?現在的年輕人不都是直接去城裡辦證了嗎?”

他的話剛說完,院子裡就闖進來一個人,“等一下,他們不能算夫妻!”

聶樹軍和林芝轉過身,就看到馬秋蓮跑了進來,蠻橫地擋在兩人面前,“大伯,他們兩個是不是來開結婚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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