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按理來說,偵探的作用應當是把複雜的案情簡單化。簡單到就算是山村操這樣的警察也能聽得明白。
但很多時候,事情其實恰恰相反。
他們會把案情攪的更加複雜,攪的人云裡霧裡,只能被迫跟著他的節奏,直到謎底最終揭曉時,才恍然大悟,道一聲原來如此。
絕大多數的偵探都熱衷於探尋犯罪分子的心路歷程。他們格外喜歡把自己代入到犯罪分子的視角,以此來追根溯源他們的作案手法作案流程。
至於說像指紋這種決定性證據,往往會被他們當做最終的殺手鐧。
他們通常會先把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說的分毫不差,在犯罪分子心理防線基本被攻穿,卻又心存僥倖、垂死掙扎、歇斯底里之際,再把這樣的證據掏出來一錘定音。
講究一個溫水煮青蛙,慢慢折磨犯罪分子。
這樣做其實也沒什麼問題,就是麻煩、費事、效率低下、浪費時間。
偵探的這種破案手法,其實是上個世紀乃至上上個世紀,科技水平不發達,甚至說人均胎教級別時的無奈之舉。
那時候能搜查到的證據太少,只能被迫去揣摩兇手的心思,猜測他可能的犯罪手法和傾向。
但今時不同往日,現在還依舊抱著老一套來破案的偵探,多少有點開歷史倒車的嫌疑。
不過也能理解。
因為絕大多數的偵探都是人為虛構出來的。
並不是他們想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而是創作者需要筆下的角色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