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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某個包廂裡,樂團幾人同時高舉大杯扎啤碰在一起。
橙黃的酒液隨著大力碰撞潑灑了出來,順著杯壁滴在桌子上,滴在舉著酒杯的手上。
只是無人在意。
碰完杯後,他們開始仰頭噸噸噸。
這個樂團有四個人,兩男兩女。
在這四人中,三人都在慢慢品著,唯有一名女士喝的豪放無比。不一會功夫,她手上那一大杯扎啤就已經見底。
一口氣全喝光後,方才捨得放下杯子,大聲叫嚷道,“真好喝!”
“是啊,流汗之後的暢飲,總是最為痛快的。”,其中一名男人放下扎啤附和道。
這名男子包著土黃頭巾,背後留著大波浪。就叫他包頭男吧。
這個包頭男嘴上挺好聽,陸仁卻注意到他喝的卻是幾人裡最少的。
只喝了三分之一不到。
樂團的另一位女士都喝的比他多。
嘖,養魚青年。
至於陸仁自己,想養魚也沒得養。
他面前放的是果汁,同小蘭柯南園子一樣。
後三者是因為未成年人不得飲酒。至於陸仁自己,則是因為其他原因謝絕同樂團幾人共飲。
一,中午沒吃飯,空腹喝酒傷胃。
二,他喝酒挑人,只願和合眼緣的人暢飲,比如大哥那樣的好漢子。面前這幾人,差點意思。
至於應酬另說,那是工作。
工作就是工作。
可現在顯然不是工作時間,陸仁只是打算過來蹭案子。
當一個安靜的名偵探。
其實要說的話,樂團這幾個人,給陸仁的第一印象都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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