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娜沒有親自去潘多拉給的地址去打聽,對方說哪裡就去哪裡,那也太蠢了。
說不定那是個陷阱,是個訊號,什麼都可能。
她透過聖曼加區的中間人“有趣酒吧”匿名僱了個傭兵去打聽了下,那是中心區一家叫“天堂之光”的脫衣舞俱樂部,潘多拉說自己以前在那幹過。
中間人反饋回來的情報說,那裡確實有過一個叫芙林的玩偶。
但芙林已經離開天堂之光超過一年了,她去了哪裡,她又是從哪裡來的,那個傭兵打聽不到。天堂之光是高階地方,芙林以前只服務那些會員,不去普通的門廳。
傭兵自然也沒拿到芙林的照片或影像,就算麗彩都注意隱私,何況中心區那種地方,客戶和玩偶的資訊都保護得很嚴密。
就為了這破事,洛娜支付給有趣酒吧十五萬,之前從歌舞伎町街頭暴動事件中從魚塘分到的一點錢,又花得差不多了。
可是想往天堂之光打聽到更多資訊,一百萬都不夠花。
“據說,芙林能給人極樂。”這是有趣酒吧得到的另一個資訊。
高階玩偶一般都能給人極樂,但這個近乎屁話的資訊,讓洛娜生了疑。
噩運盒子,給人痛苦綽綽有餘,卻給不了什麼極樂。
如果是說以前,單有一個J級程式容器的玩偶,那就太抬舉了,天堂之光是什麼地方?“給人極樂”決不會用於形容一個一程式者玩偶那裡。
再說了,安裝噩運盒子需要的那種精神特質,說明潘多拉是個陰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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