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廿八,陳夏終於要結婚了。
扯證在華國普通人眼裡不算真正的結婚,辦了喜酒才算。誰家要是光扯證不辦酒,這婚結得跟偷雞摸狗一樣被人笑話。
陳夏和顧琳家情況都比較特殊,陳夏父母雙亡,顧琳家所有親戚都在東北。
所以這次婚禮,就是以醫院裡的人際關係為主。
陳家這邊的長輩代表是陳亦根、任元非、陳春,以及整個傳染科和總務科職工,這算是陳夏這邊的親戚。
慶豐村這邊的親戚準備也很充分,今天來到梅園的除了陳亦根外,陳國慶、陳國林、陳巧姑等都來了,當然少不了“小叔公陳亦則”。
梅園已經佈置一新了,慶豐村有豐富媒婆經驗的幾個本家女長輩還在忙活,陳春和陳巧姑也忙得兩腳不沾地。
陳春焦急地問道:“婚車準備好了嗎?”
陳巧姑趕緊說道:“都準備好了,6輛小汽車,現在陳珍她們正在汽車上扎紅繩。”
“麻袋和湯園呢?”
國林嫂從廚房伸出頭來:“準備好了,阿春你就放心吧。”
陳亦根則帶領著眾人在客廳中間擺了香桌供案,上面放著祖宗的牌位,其實中陳炳坤和楊麗娟的牌位也在一邊,作為陳氏族長,他擔當了祭祖大禮儀。
越州地區對祖宗的祭祀很看重,家裡發生什麼大事都要跟祖宗彙報一下,也是婚禮必不可少的一環,沒有拜過祖宗,相當於沒有得到祖宗們的承認,這是不算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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