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玉珠就是這樣來到滬大醫務室當護工的。
她在這裡做了很久,大概兩三年前,上級公檢法部門來徹查陳年冤假錯案,查到了盧玉珠當年那個貪汙受賄案,給她翻了案底,雙規了那名記者,將當年涉事佈局的有關公職人員全部抓了進去。
年輕的檢察官親自登門向盧玉珠道歉,並送上了賠償金,他身後跟著的是他們縣城新任的公檢法職能人員。
盧玉珠那時候剛給幾個學生拿完藥,看了看他們,笑了一下,挺平靜的:“過去的就都過去了吧。這點錢你們自己留著,我不收。”
檢察官問她為什麼。
她冷淡地看著他們,說:“你們覺得這些錢,買不買得了一個人的一生?”
“……”
“我的人生都已經被毀了,我要這些有什麼用。你們能讓我回到二十五歲那一年嗎?”
“……”
“你們能把我的孩子,我的丈夫,我的家庭還給我嗎?”
“……”
“你們走吧。”
但檢察官堅持要她收下補償。
盧玉珠說:“那你們就拿這筆錢去成立個什麼基金會,去教教那些媒體,求求他們在落筆寫一個人,一件事的時候,謹慎一點,公正一點,保留一點。他們大筆一揮痛快了,眼球和錢財都賺夠了,蝗蟲過境一樣,留給當事人的呢?”
她笑了笑,當年縣城裡最雷厲風行的年輕女書記,現在眼尾已經有了深深的皺紋。
“那是一輩子的狼藉和痛苦。”
盧玉珠,是絕對不會投靠警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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