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某個大v,不知從哪個犄角旮旯裡,找出了十多年前秦慈巖前往抗災一線救治傷員的新聞紀錄片,大v深諳如何興風作浪而不受懲罰,他什麼也不說,但偏偏只截取了秦慈巖一行人在救護車上因為太累太渴,旁邊的小醫生心疼老師,開了一瓶葡萄糖遞給秦慈巖喝的那段畫面。
評論區:“我沒有不尊敬秦老先生的意思,但是有一說一,在這種災區物資都很緊張吧?給病人搶救肯定都不夠用,他這一口下去就喝這麼多……有沒有考慮過那些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災民?”
“他喝葡萄糖給錢了嗎……”
“專家們權力都很大的,你看他想給人家免手術費就免手術費,怎麼可能喝葡萄糖給錢啊。我認識滬一醫院的內部人員,他們說專家都黑得很,一場手術下來紅包不少於五位數,如果你看到他們減免了病人費用,其實就是有的時候他們要拿病人去做一些風險試驗的,不然怎麼鍛鍊醫術。”
但最讓人感到震驚和心寒的,還是對易北海的行為界定。
通報調查公佈,易北海竟然是個間歇性精神病人。
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雖然後來各種證據顯示,易北海在謀殺秦慈巖時,精神狀態完全是正常的,沒有任何不能自控的狀況,易北海依然被宣判處以死刑,但在這過程中,各方的拉扯,社會上一些令人不解的輿論,還是讓當時的很多醫護人員們感到無比憤慨和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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