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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林遊拉黑的這些媒體,可不是像林遊這樣,隨隨便便發著玩的。
他們的律師函,那都是認認真真找了律師事務所,讓代理律師擬文,然後加蓋了公章的。
用人話說就是——這是花了錢的!
律師事務所可不會義務幫忙。
但是林遊這一通操作下來,所有的律師函都成了笑話。
也別指望律師函有用了,要麼就當這事沒發生過,要麼就真的像自己的律師函上說的那樣,去法院狀告雲夢!
但是,訴諸法庭的話,跟簡單的發律師函又不一樣——那就是另一個價錢了。
發律師函花的那點錢,就算是打水漂了,也無關痛癢。
但要是真的認真打官司,那花的錢可就多了。最後要是還敗訴,就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反雲夢聯盟群陷入了沉默。
這時候,一個思路清奇的主編腦子一轉,突發奇想:“你們說,我們舉報林遊偽造公章怎麼樣?”
“?”
“??”
群裡先是出現了一串問號,對這個奇特的思路表達困惑。
但很快,大家就反應了過來。
“對啊!這個辦法好啊!那什麼‘牛逼事務所’一聽就是胡編的!”
“偽造公章,好像還是挺嚴重的問題吧?有誰瞭解的嗎?”
“能立桉嗎?”
“這個不好說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最好還是找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但是就算不能立桉,至少也得拘留幾天!”
“我也不奢求什麼賠償損失了,只要能讓他進局子裡蹲幾天,出錢我都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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