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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博文不想吃槍子,只能屈辱的答應離婚,讓江惠芳把蘇莞意帶走。
“還要給我媽分家產,我姥姥姥爺當年留下來的東西,我們也要帶走,已經沒了的就折現給我們。”
許紅菊吃人的心都有了。
“分什麼家產?你媽孃家那點東西值什麼錢?養過江苗苗那個小賤蹄子不要錢?”
蘇莞意壓根不跟她爭:“那就報官,當年姥姥家的東西是記了單子的,苗苗這些年的嚼用也算的出來,我媽跟了我爸十六年,他的家產理應分給我媽一半,我還沒成年,他必須再給我三年的撫養費。”
一席話說的鄭先生暗暗點頭,蘇家這姑娘是個心裡有成算的,要的東西也都符合規矩。
他拍了拍蘇博文肩膀:“你家丫頭說的沒錯,就算去法院也是這麼判。”
別說去法院是不是這麼判了,蘇家人敢去法院嗎?還嫌不夠丟人呢?
最後還是蘇老頭開口。
“分,該咋分咋分,惠芳在家裡操持了這麼多年,要點錢合情合理。”
有了蘇老頭這話,蘇家人就算再怎麼不滿,也只能往肚子裡咽。
“家裡六間房,我跟老婆子兩間,老大要給我們養老,也分兩間,老二老三一人一間……”
要分家產就得先把兄弟幾個的分清楚,然後再來捋江惠芳這麼離婚財產。
最後半間房折成了一百塊錢,分給蘇博文的東西又分出一半,折成了六十塊錢。
蘇莞意冷笑連連,這老頭子為了少給江惠芳錢,可勁的把東西往老大老二頭上分,蘇博文這個最受寵的兒子只差淨身出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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