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過得益於混血的身份,他長時間不食用血液也不至於死,只是會變得非常虛弱,沒有絲毫行動能力,某種意義上來說,跟死也差不多。
他習慣於買些鴨血放在冰櫃裡享用,平時多半選擇在小區門口吃毛血旺。
路易從酒櫃裡取出一隻高腳杯,倒了一些血液進去。殷紅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輕輕晃動高腳杯,杯中鮮血泛起一圈圈漣漪。
經歷過國際快遞運輸後,血液還是保持得非常新鮮,血腥味濃厚,應該是用了什麼奇怪的方法保鮮。路易抿了一口,細細咂摸。
味道醇厚,沒有羊的腥味,帶著一股甜味,不會特別甜膩,而是淡淡的,嚐起來非常舒服,鮮血入喉後還會有香味留在口中。難怪Louis會在信中極力稱讚,這隻羊羔血的確很美味,與他之前喝過的鴨血相比,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路易無意識地晃動高腳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壯陽的功效?Louis一個大齡單身鰥夫成天喝羊血真沒事?
不過吸血鬼和人類的構造應該不一樣,他是多虧血管裡流淌的那一半屬於人類的血液,才能平安無事地度過一次次的常規體檢。他爹這個純種的吸血鬼應該跟他這個半吸血鬼有不一樣的地方才對。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飲而盡,心想,待會兒寫信問他好了,正巧這次知道了具體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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