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講,就是二十來分鐘。
講完,林媽的神情看著也算是恢復正常了。
喝了口女兒給倒的飲料,林媽說:“上了好高中,又交了展歡他們那樣有家世的朋友就是不一樣,這見識這眼光,和我們上學那會就知道學習就是不一樣……”
歡顏說“認購證”是她從展歡那聽說的,展歡她爸是京城大官,對這些事瞭解的多。
又喝了口水,林媽又說:“你可得好好謝謝人家展歡,不過最好別告訴她你賺了那麼多,好朋友之間也要有所保留知道啥該說啥不該說。你心裡記得人家的恩,找機會還報就行了,不用什麼都掛在嘴上。”
歡顏點頭。
媽媽這話說的對,如果她真是從展歡那邊得到的訊息,在認購證上賺了上百萬,其實也還是不說的好。
“升米恩鬥米仇”,這話反過來說也一樣。
如果一個人幫另一個人賺了一萬,那他可能會很高興,覺得自己幫了朋友。
可如果一個人給了另一個人訊息,另一個因此而賺了一百萬一千萬,那這個給訊息的人心裡難免就會有些不快。
也不一定是嫉妒,也不一定是後悔,也不一定是見不得別人好,但總會有那麼點兒……不自在。
這就是人心人性。
如非必要,不要去挑戰或試探這種人心人性,尤其對那些你很看重的朋友,或是愛人。
這道理是林歡顏上一世活了三十餘年才懂得的,原來媽媽也懂。
再喝了一口水,林媽又說:“還有那位姓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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