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歡顏之前告訴他,酒店規定收銀員不能拿小費。
吳總只好應了,林歡顏也只好收了。
這一收,就不可收拾了,才十幾天,林歡顏手裡的錢就有五千多了,這還是實在推不過去的。
這錢,歡顏是不準備動的,鄭公子說張浩然還會回宏陽,歡顏準備見到他時交給他。
張浩然雖然也挺愛演“霸總”的,但比想鄭公子來,相對還像個正常人。
第二天放學,歡顏帶著徐麗到宏達酒店見了吳總,吳總對徐麗的條件挺滿意,十八無醜女,十七歲的醜的也不多。何況徐麗又是班裡女生中的大個兒,看著也相對成熟些,像比歡顏大兩歲的樣子。
新工作環境讓徐麗十分驚喜,每個月兩百塊的工資更是超出了她的心理預期。
兩百塊啊,比她爸的工資還高,抵街道廠四個月的工資,還得是成了熟手以後的工資。
見完吳老闆,徐麗小聲問歡顏:“真的只是端端菜倒倒酒?就在大堂當服務員,一個月就兩百?”
“當然就在大堂當服務員啊,樓上包房要收包房費的,上去的一般都是貴客,服務員挑著呢,要有一兩年經驗的才行。”歡顏說。
想了想又和徐麗說:“要不你明天上班時讓你爸送你來,可以和吳總見見,那樣他也放心。”
徐麗想了一下搖搖頭:“還是不讓他來了,這地方太高檔他來反倒會多想,而且吳總那樣的人我爸見了可能話都說不利落了。我就告訴他我在同學家開的飯店幫忙,一個月工資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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