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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赫然擺著兩張紅本子。
一張是房產證,另一張也是房產證。
“真不去送他嗎?也許,他很久都不會回來了。”
林誠看著兩本房產證,心情卻並不開心。
宋遠明走了!
拿走了宋亦從林誠手裡借來的五百萬,又把這套501室用150萬的價格,賣給了林誠。
明明是想帶女兒去美國紐約一起生活,結果卻拿著女兒借來的錢,還把女兒居住的房子給賣了,把所有錢都一併帶走了。
宋遠明是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都從未改變過。
比如現在的宋遠明,其實早就跟宋亦的母親離婚了,在紐約娶了另一個金髮碧眼的美國女人,岳父還是那家投行的高層。
正是因為這層關係,他才能以華裔的身份,成為華爾街的投行高管,領著百萬美元的年薪,享受著世界級精英的優握生活。
甚至,林誠都知道,宋遠明在美國還有一個女兒,只不過他從未見過,一直到大學畢業後的好幾年,才從宋亦的口中意外得知這些真相。
“不是買斷了嗎?那我還去送什麼?”
宋亦呆呆的看著那本房產證,彷佛是自己和父母的訣別書。
從此以後,他們就再無關係了。
“以後還有我呢!”
林誠摟著她纖細的腰肢,彷佛輕輕一用力就會折斷,“要不,你搬到我家去住吧?我爸媽會很高興的。”
宋亦搖了搖頭。“我不想要你發自同情心的喜歡,那樣對她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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