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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會晨跑完了,全校集會的時候。”
“你們只要唸完檢討書,當眾承認錯誤,這次啊,只給一個記過處分就算了!”
主席臺上,教導主任郭立春,扶了扶眼鏡,語重心長的說道。
而站在他面前的兩個學生,一男一女。
女生拿著檢討書,點了點頭。
男生卻恍然失神,目光呆滯。
“林誠!”
“聽到沒?”
郭立春質問道。
“聽到了!”
林誠應了一聲,卻是眼神複雜。
他,重生了!
林誠整理著記憶,很快就明白了現在的處境。
自己又回到了17歲那年的高三,女同桌馮思佳在教導主任郭立春教的歷史課上,給他寫情書,結果被抓了個正著。
北陽中學向來是以“死學苦讀,校風森嚴”著稱,學生談戀愛是犯了大忌。
馮思佳偏偏還是在教導主任的課堂上,被他當場抓了現行。
更何況,她還是高三的準考生。
這無疑是直接被判了“死刑”!
結果就是,郭立春要求他們在全校集會上,當眾檢討認錯。
馮思佳背鍋認大錯,林誠低頭認小錯。
同時,兩個人都被通報處分。
不過,林誠卻知道,學習成績好,常年班級前五的自己,是假處分,走個過場而已。
再說了,這事本來就不是他的錯。
不過老師嘛,總是喜歡一種的奇葩邏輯——“一個巴掌拍不響”!
為什麼馮思佳就給你寫情書,不給別人寫情書呢?
這裡面,肯定有你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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