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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的確也沒錯,周至的愛好就是利用空閒時間到處亂跑,挖掘夾川人文方誌的“標誌性地點”,以及漢棺宋墓之類的地方。
順帶幫文化館和自己收一些有價值的東西。
“其實我週末也可以去縣誌辦幫忙的……”
“可打住!”乾孃笑道:“你就想偷懶不學習!再說了縣誌辦的老頭們可沒誰願意週末陪你加班!縣誌辦還加班可不成大笑話了!”
這話還是沒毛病,著名作家餘華就講過他去文化館上班的段子,第一天故意遲到兩個小時,結果到了發現自己還是第一個到的。
聊完了這一卦,話題才有轉到文化館舞廳承包這事兒上來,在乾爹的概念裡,卡拉OK廳的定位,怎麼都應該屬於“新興文化產業”,新興文化產業的負責人,怎麼都應該是最起碼大致囫圇的……“文化人”吧。
大勇哥絕對不是。
絕對絕對不是。
如果是,那就是“文化”二字的恥辱。
用乾爹的話講就是“望之不似人君”,“上下週餘,無一絲雅稱”。
一個水廠機修班的青工混混兒,開遊戲廳錄影廳都說得過去,砸下二十萬開個卡拉OK廳,這事兒你敢信?
真擔心二十萬打了水漂不說,還擔心這事兒惹出非議,他自己倒是鹹魚沒啥,有可能影響到自己老婆的仕途。
這就屬於標準的認知錯誤,周至想了一下如何解釋這個問題,然後說道:“乾爹你可能想多了,其實這卡拉OK廳啊,大約就類似宋代的水井周邊,那種地方和文化沒關係,純純的民間‘資訊交流中心’,但是如您老人家所知,‘凡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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