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溫在執法過程中,故意造成兇犯死亡。
這件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在烏托邦之中,軍警憲特們的名聲不太好聽就是因為經常出現這種事情,並且與格溫不同,它們搞死的一般都是真正的普通日子人。
格溫弄死的還是人渣呢!
證據確鑿的狗東西呢!
而為什麼說小不小呢?因為格溫根本就不是軍警憲特!
在龍炎那裡他是文職,在熊蘿那邊他也是文職。
而密偵?
密偵是軍警憲特的一員不假,但那建立在默契上面,也就是潛規則上面,比如說,軍警憲特們可以將倒黴的烏托邦人拽入審訊室一頓屈打成招術就搞定了。密偵也可以,但軍警憲特們可以寫檔案與正式報告而密偵不行。
理論上來說,只要當地局子夠硬氣,那麼拒絕密偵的各種正常的‘軍警憲特們的特權’也是可以的。
所以格溫是沒有執法權力,卻做了執法的事情,並且還在執法中暴力執法導致兇犯死亡。
卡辛姆跟了出來。
她上半身有著大量血汙,但不是她的,是她救的人的。
在她身後,那個醜男走了出來,眼睛處還有著血液,面色有點蒼白。
格溫看見時嚇了一跳。
卡辛姆這也太靠譜了吧?這種傷勢都能救回來?有德啊!
這個醜男一出來,就開始聲嘶力竭的譴責‘叛徒’,還用自己做例子,說明了敵人的狡猾殘忍與可惡!潛伏在小小郵局好幾年,一暴露了就對朋友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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