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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演出後的第二天。
經過一晚上的喋喋不休,芙隆已經懶得問林可《盤蛇戒指》的劇情了,問了林可也不說。
而且……城裡的東西運來了。
之前她在寵物店買了一隻小豹子,那個普信男當時為了討好,拍賣會買了一隻深藍巨虎幼崽。
這兩隻是林可讓他們後來再送過來的,當時怕普信男爵對採購隊的人不利。
而今天,林可剛剛把準備去鄉下尋求經驗的尼克斯送到門口,就看到了車隊。
“行了尼克斯,或許你成功悟透【醫生】的職業後,應該先把你的淚腺治一治。”
林可揮手送別了眼淚嘩啦嘩啦流的尼克斯。
尼克斯一米多的身體穿著大紅色的衣服,耳朵軟踏踏地落在腦後。
要知道尼克斯可是垂耳兔。
“林可先生,我一定儘快參悟這幾個特質。”尼克斯很紳士地弓腰,這是和比利管家學的,只不過流淚的雙眼有點毀氣質。
“有什麼好哭的,那麼近,回來很方便的……”約翰在林可身後嘀嘀咕咕,然後又忍不住對尼克斯道:“喂,你可要多回來找我玩啊!”
約翰和尼克斯的感情其實挺好的。
“好的約翰先生。”
尼克斯流著淚,擦了擦被淚水沾溼的毛。
他緊了緊背後揹著的小行囊,踏上了去五個村莊的行醫之路。
或許,後面不只是五個村莊,或許會去到阿贊恩一些男爵的領地上,誰知道呢?
林可給尼克斯的要求,是在五個月內回來,並就職【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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