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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林軒決定單飛的時候,腦海中就有了一個龐大的計劃。
這也是他寧可得罪幾乎所有的資本,也不加人娛樂公司的原因。
此刻。
兩筆鉅額轉賬,再加上自己之前卡上還有幾十萬。也就是說自己銀行卡資金已經破千萬了。
“如此一筆鉅款,足夠我啟動公司。”
林軒目光炯炯。
成立公司,已經迫在眉睫。
現在隨著他名氣的日益提升,無數繁瑣事情開始接踵而來。
綜藝、廣告、商演……等幾乎每天都有數不清的電話找上門求他合作,以林軒一個人的精力,根本忙不過來。
說做就做。
林軒想了想,立即撥通了張鈞的影片電話:“鈞哥,幫我個忙。我想成立公司,可不知道如何走流程,你那邊有門路嗎?”
張鈞哈哈大笑:“好小子,你終於要成立公司了。我就說呢,你又要單飛,結果又連工作室都沒有,實在不像話。只有成立了工作室,你才算是有了根基。就像許多明星一樣,當自己出了名,跟第一個公司合約到期後,就會成立工作室自己單幹。”
然而,張鈞話音剛落,他表情就變得愕然。
只見林軒搖頭:“我不成立工作室,而是公司,確切地說是娛樂公司。”
“公司?”
張鈞心猛跳了一下。
工作室和公司的含義,截然不同。一個是個體商戶、一個是企業性質。
一般來說,幾乎所有明星自己單幹,成立的都是工作室。首先是工作室為個體商戶,其架構簡單。其次是權力為自己絕對掌控。再次是稅務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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