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弱者沒有在強者面前撒野的資格。
更沒有質疑強者的資格。
畢竟,哪怕是法律,也不過是一群人為了更好的統治另一群人制造出來的枷鎖,如果生命真的平等,沒有人可以剝奪其他人生命就不會是一句空話,因此,不管現實將法律粉飾的多麼冠冕堂皇,它都是裁決人生命的利器,也只有這一點,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現實。
所以,如果往形象化說。
法律就是一柄劍。
這柄劍被製造出來的目的就是殺戮。
區別在於,殺誰。
決定這柄劍殺誰的,歸根結底,是手持這柄寶劍的人,而既然是人來決定殺誰,就說明這柄劍下肯定有冤魂,自古以來的冤假錯案充分證明著這一點,畢竟,劍本身是沒有自主權的,持劍者才是真兇,最初的鑄劍者才是幫兇,這就是過於殘忍的世界,和良知相對立。
換一個角度來說。
不管是在大千世界,還是在小千世界。
亦或是在其他世界。
任何主流思想都繞不開和平和良善。
所以,反過來想想,如果這個世界不是弱肉強食到了極致,如果不是紛爭和殘忍到了極致,為什麼會有人不斷刻意強調這兩個沒用的詞?
被強調的永遠是反過來的現實。
不被強調的才是常理。
這一點,在以哲學為主的思維裡,佔據主流思路。
因此,在弱肉強食的前提條件下。
在兩名至尊被各自一刀抽昏過去後。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