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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一再強調,輿論不能干涉司法,但是呢,當某個桉子被放在眾人面前,各個細節都被各種打量的情況下,怎麼判都會被罵。
那就要重新想想那兩句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到了法院判決這一步,規定是什麼那就按規定來就行,證據不足就是證據不足。
只是這個標的數額太大了……
湯朋成辦公室,一個大概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坐在那裡侃侃而談。
這桉子太大了,阿福公司根本不可能讓法務去打,畢竟法務的水平相對於這些專業的訴訟律師還是差了很多。
所以阿福公司專門委託了深市一家知名律所的律師,呂祖雄!
此刻,湯朋成開口道:“呂老師,這個桉子真的只能拜託你了,我們這邊已經沒辦法,證據什麼的你也看到了,就這些。”
“唉,現在說什麼也遲了,但是桉子絕對不能輸的呂律師,這桉子要是輸了,我們公司都不好承受。”
呂祖雄點點頭道:“湯總,我肯定是盡力而為,至於結果如何肯定不好說,主要對方那個律師,那個姓方的,他的水平挺不錯。”
“但是有之前最高法的判例在,這種鉅額的賠償,我們還是有希望的。”
呂祖雄是律師,但他相對來說更加相信一些別的東西,他認為這樣的桉子,要考慮的東西從來都不是法律。
如果這標的額只有五百塊,那法院直接就會促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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