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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大家說的後面不開單章,但這個劇情爭議很大,還是說說吧。
本來六點多都已經寫完了,準備發出來,但是有讀者老爺在不斷告訴我,你這踩雷了,這樣子寫,主角就不是較真,而是潑皮。
原因就是,不能只針對快遞員,因為出現這種問題,真正的原因是快遞公司,要較真就得都較真。
對於這個意見我選擇接受,並且誠懇表示,我考慮不周。
在我之前的劇情裡也提了很多,主要原因是快遞公司,之所以選擇這個事件,主要是因為親身經歷,所以靠著自我感覺來寫,就落入了俗套,就針對快遞員去了。
快遞員有沒有問題,當然有,但是要較真就得都較真!
大家說的很對,主角較真是要做平日裡大家不好做的事,如果隨便都能投訴,那我看這本書也就失去了意義。
原因其實每個人都清楚,快遞公司問題最大,但是我設想了很多很多的方法,卻發現,不管投訴公司也好,起訴公司也罷,你怎麼最後的落點還是在快遞員身上。
這和四兒子店不一樣,因為快遞員就是最後一公里的直接負責人,而我們的依據只有郵政法,只有快遞市場管理條例,不論你在投訴中怎麼寫要投訴快遞公司,郵政和公司都會根據規定直接對快遞員進行罰款。
所以我把之前的兩章都刪了,又在今天下午去諮詢了律師朋友,是的,是諮詢,不是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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