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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器積木劍上,只可能有女孩的指紋。
因為張偉在行動時,全程都戴著手套,絕對不可能在積木劍上留下自己的指紋。
這就是張偉要告訴所有人的一件事,為此他甚至不惜讓一個孩子來法庭上表演。
這下子,全場所有人都看出來了。
“各位,你們都看到了吧,是我殺了孫小姐,但如果將我手中的兇器交給調查科,他們只能得到甚麼結果?”
張偉將手中的積木劍高高舉起,隨後喊話道:“調查科能給出的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這兇器上只有孫小姐自己的指紋!”
“因為我全程都戴著手套,所以這兇器之上,是絕對~絕對~絕對~不可能出現我張某人的指紋的!”
三個絕對之下,顯示出了張偉的自信,也在訴說著事實。
積木劍上,不會有真正凶手的指紋。
“孫小姐,你可以起來了,你的演技我給滿分,起碼你比你媽的演技要好!”
隨後,張偉將女孩扶起,讓其坐回證人席上。
“大家都看到了吧,為什麼兇器上沒有我的指紋,因為全場都是孫小姐拼裝的積木。那麼同樣的道理,如果本案真正的兇手,從頭到尾都戴著手套操作,那麼兇器黑傘上就不會留下對方的指紋。”
說到此,張偉又抬手指向了辯方席上,自己的當事人關玉鴻。
“我當事人關先生,在12年一直都經營著一家雜貨鋪,這家雜貨鋪之內賣著各種東西,其中就包括黑色的雨傘,一些類似齒輪螺絲等精密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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