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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證人的指控,立馬改變了法庭風向。
張偉是萬萬沒想到,這第二個證人的指證,就是如此的勁爆。
他直接指證詹青澤賄賂他,賄賂金額為5萬塊。
“有這件事嗎?”
“絕對沒有的事,我一個月房貸就有2萬呢,哪有錢賄賂他哦!”
詹青澤自然是極力否認,這也很現實。
他雖然是做金融的,工資也屬於同年齡段的頂尖,但他身上還揹著一套房的房貸呢,還有一個女朋友要處,要花錢。
讓他拿出5萬塊來賄賂一個自媒體撰稿人,當他人傻錢多嗎?
“確實!”
張偉也忍不住點了點頭。
雖然他每個月的律師費都有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但讓他花錢去找自媒體撰稿人發帖子,他也懶得花這個冤枉錢。
讓二閨女出手不想嗎,成本只是一頓美味的晚飯而已,簡直就是白嫖!
既然詹青澤否認,並且張偉也覺得這就是冤枉錢。
那麼就是說,詹青澤沒有找過法庭上這位姓陶的撰稿人,對方就在說謊咯?
法庭上,提問還在繼續。
“你是說,被告給了你前後總計5萬塊,讓你在網路上釋出虛假帖子?”
證人眼神閃爍了一下,還是鄭重點頭,咬牙承認:“是的!”
趙春明聽後,終於是笑了。
他笑著看向辯方席,“之前辯方律師還說,被告才接受專案兩週,心思都在訂婚儀式上,哪可能在乎自己的工作。”
“可現在看起來,被告好像一直都很在乎自己的工作啊,居然都不惜使用賄賂的手段來混淆視聽,來誤導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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