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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間,林府。
張偉坐在自己的房間內,思考著明天聆訊時的對策。
目前的情況可以說是很不妙。
因為今天的聆訊中,張偉提出了惡意縱火的可能性。
沒想到反被控方利用,老談成了那個最有可能縱火的人。
目前老談身上有了縱火嫌疑,甚至還有殺人嫌疑。
雖然那位夜班清潔工,可能是縱火罪的附帶傷害,但畢竟是一條人命,後續死者家屬要是出現在法庭上,那麼情況就會更加不妙。
總而言之,法庭上的氣氛對辯方很不妙,所有人都懷疑老談是那個放火的人。
老談其實是有不在場證明的,可他的證明卻是那麼的無力。
陪伴老婆孩子!
這本是一個好理由,但陳瀟雨上庭作證的效力卻並不高。
因為後者是老談的妻子,配偶之間作證,公信力幾乎沒有。
“可惜了,談小志只有5歲,年齡太小,如果真上庭的話,要面對控方的交叉質詢,一個孩子可扛不住壓力。”
張偉也想過,讓老談的兒子上庭作證,但很快又熄滅了這個想法。
讓一個五歲的孩子上庭作證,先不說對方能不能好好回答問題,就說對方能不能抗住控方的壓力,估計也是不現實的。
雖然對一個孩子進行盤問,會讓陪審團敵視。
但辯方律師傳喚孩子上庭,陪審團同樣會覺得你在無理取鬧。
他還只是一個孩子,你們卻要讓他上法庭,你們到底安的是什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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