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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上說,香菸也是一種毐品。
酒精,其實也一樣。
“我看過一個數據,《柳葉刀》上面說,國內一年因為飲酒要死亡大概70萬人,男性佔65萬。不僅如此,在世界範圍內,飲酒都是中青年男性死亡的頭號殺手。酒、香菸,都含有一級致癌物。”焦懷正道。
“你想表達什麼呢?”陸令明知故問。
“任何東西既然存在就合理,無論是哪一種藥,既然存在,就不該限制。酒的危害那麼大,都沒有被限制,藥物自然也不該。”
“你啊,出國待久了,已經忘了自己站在哪裡了。對於普通人來說,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一切都是以法律為準繩,如果法律不限制,那就是允許。咱們不允許酒後駕車,但允許飲酒,這很正常。全世界絕大部分地區都允許飲酒,包括香菸。但我們的法律足夠嚴格,像你搞的那些東西,就是明令禁止的。”陸令道。
“憑什麼?就憑你們說的就對?”
“這不是我說的,是規定。比如說,咱們這邊詐騙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是2000元,只要夠2000元,就立刑事案件;不夠2000元,立治安案件,哪怕是1999元9毛,也是如此。你說憑什麼?因為總要有一個線,而你,過線了,而且遠遠過線了。”
“還不是你們規定的?”焦懷正很不服氣。
“是啊,規定是死的。比如說一類、二類精神管制藥品名單等,你應該也大概瞭解過吧?名單裡有幾百種,你咋沒本事搞個新東西出來?你現在搞的這些玩意,哪個不是五六十年代的產物?我真的不理解你為什麼這麼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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