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鮮肉最大的原罪就是拉低了行業底線!
演技差勁,一點演戲基本功都沒有。
活兒不好,還他媽不敬業。
接一戲,拿幾千萬至少,還就給你他媽二十天——給二十天都算是有良心了,有的就給你半個月不到,讓劇組簡直就要拿腦袋砸牆了——拍攝計劃怎麼排?
敬業的演員,進組之後會讓自己努力進入角色,參詳劇本,梳理人物邏輯,私人電話都不接的,扔給助理,外面沒什麼天塌的大事兒,都別他媽找他。
某些小鮮肉呢?今天拍兩場,明天,導演我請個假啊,有個釋出會。過兩天回來,拍兩天,導演我請個假啊,有個商業活動。
這還怎麼進入角色狀態?你以為你是馬龍白蘭度啊?一秒入戲一秒齣戲?
為什麼大家討厭小鮮肉?
因為我們覺得不公平。
他們佔據了與其實力不匹配的資源,而資本壓制得我們連發聲都困難跟別提試圖讓現狀做出改變。
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這個世界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但……目前為止,業內提及小鮮肉還是誇讚居多!
除了沈長林!
“小鮮肉可不是什麼好詞,在夜店是指鴨子的。不過現在這個詞大家用多了,也就不在乎它的本意是什麼了。跟屌絲一樣,誰在說屌絲的時候會意識到自己說的其實是屌毛呢?”
“我特反感有人拿努力說事,越是無能之人,越喜歡用努力說事,表演總歸是一種藝術,藝術是需要天賦的,沒有天賦的人,越努力越心酸,我覺得還不如改行,去富士康上班、做做流水線工人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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