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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樁案子,本官這裡還有兩件小事需審明瞭結。”黃縣尊拍了下驚堂木,四周安靜下來。
“李文才和李秀才兩家的戶貼,帶過來沒有?嗯,既然拿來了,看看那頭牛寫在誰家戶貼裡。”黃縣尊示意書辦。
書辦忙抖出戶貼,舉起來轉了一圈,揚聲道:“據戶貼所記,耕牛一頭,乃李秀才一家所有!”
“你是小李莊裡正,這些戶貼上,每一張都有你的手印畫押,想來,這牛是你家的還是李秀才家的,戶貼上所載必定不錯,這些年的牛稅,也是李秀才家繳納。
“耕牛一事,本官判定如下:耕牛一頭,連同小牛,乃李秀才家所有,李文才號稱和李秀才家共養耕牛共計……”
黃縣尊看向書辦,書辦急忙欠身答道:“五年。”
“此五年,因李秀才家也在使用耕牛,就以李文才賃李秀才家耕牛兩年半計,之後總計……”
黃縣尊再次看向書辦,書辦趕緊再答:“三年半。”
“嗯,兩者合計,李文才總計賃用李秀才家耕牛六年。你們這一帶,賃一頭健壯耕牛,一年要多少錢哪?”
這一次,黃縣尊看向李士寬問道。
“老牛兩吊錢起,健牛最少也要四吊錢。”李士寬忙欠身答話。
“那就四吊錢,總計二十四吊錢。限李文才十日內交割給李秀才。
“其二,李文才身為里正,欺壓族人,欺上瞞下,國有律法,撤去李文才里正之職,枷號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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