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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張展是以縣令上任的身份去往永定縣,所以路上還帶了十幾個官差隨行,還有他常用的小廝。
“大人外面有幾個百姓攔住了去路,可是要將他們趕走?”小廝隔著車簾子問。
“先將人帶過來,問問是何事。”
張展沒想到自己還沒赴任,居然就要審案子。
但沒想到,那幾個百姓要狀告的居然是前縣令。
前面那個縣令因為貪汙被抓了,關押在了萬寧城的刑部大牢,再過不久就要問斬。
在關押之前,家中的錢財就已經被抄沒充公,家中親眷該抓的抓,該趕的趕,該罰的罰,已然處置妥當。
沒想到還有漏網之魚。
“草民本不想叨擾大人,可若等到大人回到縣衙,草民等人怕是早沒了性命!”幾個百姓痛哭流涕,將自己的事說了。
原來是前面那個縣令搜刮了不少錢財,還強佔民女,甚至連已嫁做人婦的都未放過。
那些被強佔的婦人並沒有在永定縣縣城,而是被縣令養在了另外的地方,思念他們心切的家人也曾百般尋找,可怎麼也找不到。
後來縣令倒臺了,他們想著家人也許會被放回來,可左等右等卻不見人。
張展:“為何那時不說?”
“大人那段時間在忙著賑災,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都想要活命。我們不想為了找家人,浪費大人的精力。”一個身穿藍衣的男人哭著道,“沒想到大人那麼快就走了,後來我們再去縣衙找曹縣尉,縣尉大人卻說這事他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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