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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凡倒不知道大家的惡趣味,繼續講道:
“不過,這還不是對於王勃打擊最深的。畢竟,王勃寫《檄英王雞文》並沒有犯什麼罪,就是被唐高宗給罵了,貶出了長安而已。以唐朝旳開明,再加上王家的影響力,他還是能混得風聲水起。671年,他有一個朋友在虢州當司法,說虢州藥柴豐富,而王勃又精通醫藥學知識,就想叫王勃去那裡謀個參軍的職位。”
“於是王勃就去了,可不想剛上任沒多久,他就碰到了一個叫曹達的官奴犯了罪,他很同情這位曹達,於是就將曹達給藏了起來。可後來又怕事情敗露,十分害怕的王勃竟然將曹達給殺了。結果,王勃直接就被判為死刑。還好碰到了大赦,王勃才免於死罪,但也被關了三年。當時有人傳聞,說是王勃藏曹達一事,是被人設計陷害,他人嫉妒王勃的才華,這才設了這麼一個套……不過,至此之後,王勃對仕途失望了,雖然後來朝廷恢復了他的官職,但王勃並沒有接受。”
初唐四傑的人生並不是一帆風順。
楊炯還算好,其他三位……都不怎麼樣。
而王勃,是最為令人可惜的。
“可能是年輕吧,這讓王勃感覺官場很黑暗。也有可能是感到愧疚,因為王勃這件事,他還連累了自己的父親,當時朝廷就將他的父親貶到了交趾。”
“陳凡老師,交趾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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