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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金建立以後,始終注重維持女真人對漢人武力上的優勢。然而隨著女真人猛安謀克體系的坍塌,女真人武風衰頹又不可避免。
於是從明昌年間開始,朝廷對漢兒結社習武的風俗,採取了強力壓制的態度,還專門設定了一個罪名,喚作民習角抵、槍棒罪。
可笑的是,這罪名設立的同時,朝廷又忙於和南北強敵對抗征戰,漢兒被籤軍者愈來愈多。
結果,民間的槍棒傳習還沒遭扼制,軍隊中原本被女真武士掌握的訓練手段,反而大規模地傳到民間。
正如南朝宋國所謂“軍器三十有六,武藝一十有八”。軍中的搏殺之術和民間武技在這數十年裡各自發展又不斷地融合。
李全就是將這兩者融為一體,進而更上一層樓的好手。他在濰州立足時,曾在萬軍目睹之下演練武藝。
許多人親眼目睹,他在騎馬全速賓士的同時,連續刺擊每隔三十步安放的四座木人,並擊中木人頭上五寸見方的木板。
這種馳突之法,便是金軍精銳騎士慣用的訓練手段,也是大金朝武舉的必考專案。
到了這年頭,女真人裡能做到這一點的,已經屈指可數了。而李全在如此迅猛擊刺的時候,用的甚至不是尋常木杆槍,而是他所慣用的鐵槍。這一杆槍,號稱重有四十五斤!
這樣的身手,放在軍中廝殺,真是十蕩十決。李全憑著自家的身手,一點點建立威望,糾合部眾,任何時候遇見強敵,憑著一杆鐵槍縱騎馳突,從來都無人可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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