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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韶回到別墅,衝了個澡後就上床睡覺了。第二天早晨下樓,就看見包華茂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報紙。
包華茂看到她後立即問道;“我聽賀光說,有人想將你從漫畫公司擠走?這公司可是你一手創辦的,哪個腦殘敢將你趕走?”
只要田韶不想走,誰都不能讓她走。她可不僅僅是公司的創始人,韶華公司的幾部暢銷作品都是她寫的,也都在她的名下。她要被逼走了,不讓作品繼續刊登,那公司很快就得倒閉。
田韶笑著道:“這事晚些再說,吃早餐了沒有?”
“沒有。”
他是昨天晚上十點多接到賀光的電話才知道了這事,只是因為太晚不好過來。記掛這件事,所以一早就過來了。
田韶說道:“沒有就先吃早飯,吃完了咱們再慢慢聊。”
看她氣定神閒的,包華茂也就放下心來。要他說田韶將心思都放生意上,可比那漫畫公司賺得多了。不過自己不做是一回事,被人逼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吃過早飯,田韶就將包華茂領到了書房:“對方沒想擠走我,他也沒這個本事擠走我。是我借題發揮,想要將公司拿回來。”
包華茂聽得滿心疑惑,問道:“什麼叫拿回來,韶華不就是你的嗎?”
田韶搖搖頭,將當初簽訂協議的事簡單說了下:“當初協議是十年,還有三年就滿十年了。對方想上市,就是想趁著公司回到我手裡之前再弄一筆錢。至於公司以後如何對方不在意,因為那是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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