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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韶到家的第四天,譚越也出差回來了。
看他風塵僕僕的樣子,田韶隨口問道:“現在各處都在抓壞分子,如今治安都變好了你怎麼還那麼忙?”
“這次不是辦案子,是回了一趟老家。”
田韶一聽就明白了,這是去取黃金去了,她好奇地問道:“大哥說除了黃金,還有古董跟一些珠寶首飾,這古董跟珠寶都是些什麼東西?”
譚越搖頭說道:“就一些罈罈罐罐珠寶的話有紅藍寶石跟玉佩跟金銀。對了,除此之外還有兩張房契。”
說完,從提著的袋子拿出了兩張泛黃的紙給田韶。
這紙上都是繁體字,田韶看了連猜帶估也能懂。看完以後有些感慨,這就是大戶人家的底蘊。捐了那麼多的財產,還留下這麼大的兩座宅子跟一箱子的財寶。
田韶說道:“這兩座三進的大宅子就在夫子廟附近,憑藉這兩份房契應該可以將房子收回來的。”
以前的大房子都充公,但現在只要有房契等證據證明房子的所有權,公家會將房子歸還的。不過像這種大房子分給了許多人居住,想收回來會比較麻煩。
譚越點頭表示,,有憑證確實可以將房子收回來。
田韶卻覺得有一個麻煩:“這兩張房契,一張是在大舅名下,一張是在小舅名下。小舅的房子我們可以收著,但大舅的房子,你那堂舅要知道了肯定會來要的。”
畢竟他的小兒子穆康過繼在慕大舅的名下,繼承他的香火,這房子不管是從道義還是律法都要歸他。只是想著穆家人的貪婪田韶擔心對方兩個房子都想要。不僅如此,兩張房契也不可能憑空出現,對方肯定會聯想到這是穆留下的東西,到那時肯定會來分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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