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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月二十七,宜嫁娶。
天矇矇亮田韶就起來了梳妝打扮了。現在國內並沒放開,結婚新娘子都是一身紅衣。窮得人家結婚甚至還要借紅衣服穿,手頭稍微寬裕的自己做一件紅衣服,家裡條件好的像李紅星那樣穿著紅色的呢子大衣配皮鞋。
田韶無意挑戰習俗,但讓她結婚就穿件紅色大衣也不願意。所以她就自己設計了衣服款式,然後請了一位老師傅做。
這套喜服款式是在漢朝服飾上做了改變,衣服邊襟繡著祥雲圖案。不過就算衣服沒有繡龍鳳鴛鴦花草圖案,也非常的漂亮。
白初榕跟周思卉兩人過來幫忙,看到穿戴好的田韶就驚了下。周思卉直接喊出聲了:“我的天啦,小韶,你這衣服也太好看了。”
對比田韶這一身,再想著自己結婚時那一身,真的土得不能再土了。
田韶在港城試穿時,就特別的喜歡,還特意拍照留念了。只是見兩人都盯著喜服看,她問道:“大嫂,譚越說我這一身有些太張揚。”
其實譚越沒說過這話,是她怕白初榕說太奢侈先將話題丟擲來。
周思卉搶在前面說道:“這有什麼張揚的。這新娘子誰不是穿得一身紅,只是你請的這位師傅手藝高超。”
田韶卻是看向了白初榕。
白初榕一看這衣服就知道用的上等的綢緞做的,價值不菲了,以田韶的手筆估計要上千了。她笑著說道:“在這兒穿沒事,等明年家裡辦的酒宴不穿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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