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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婚期的事,裴越又問了投資公司的事。為了跟田韶有共同語言,他也後騰出一點時間來會看金融方面的書,有時候見到林潤之也會向其請教。當然,學了那麼久也只學了皮毛,深奧的東西他也沒時間去鑽研。
裴越有些擔心地說道:“這投資公司,需要的本錢很多,而且風險也很大。”
田韶知道他的性子,早就想好了說辭:“是要很多錢,不過現在正是港城經濟高速發展的時候,只要找到好的專案肯定能賺。另外,若是在在這兒碰到立意不錯的專案,我也能以投資公司的名義給他們投資。”
說完,她簡單解釋了下自己以後在內地投資的方向。簡而言之,其實就是扶持鼓勵國內自己做研發的人跟團隊。田韶覺得,哪怕只成功了一個都值了。
這是好事,裴越肯定支援了。
田韶說道:“裴越,這事你知道就行,不要告訴廖叔更不能上報。”
裴越點頭說道:“這事確實不能上報,不然會有數之不盡的麻煩。”
這可不是千八百,這是上億的資金。哪怕最後查出來是田韶用稿費賺的,但這些查的人只要有一個心術不正就會給她帶來麻煩。若只是麻煩還算好,就怕包藏禍心,有些人為了錢財殺人放火叛國都在所不惜的。
田韶很是意外地說道:“我還以為你會讓我上報呢!”
裴越搖頭說道:“若是幾十幾百萬上報還沒事,這麼大筆財產一個不好可能會帶來滅頂之災。還有,你以後就算有看好的專案也不能自己出面,一定要讓公司的人來做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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