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第二天一大早,我好好打扮了一番,今天要去寇玉門家裡吃飯。
寇玉門專門給我弄了一身高檔服裝,但是穿在我身上,有點沐猴而冠的意思,咱拿不出那個氣質來。
我就是一精神病,吊兒郎當才是我該有的樣子。
寇玉門也承認這一點,看著我嘆口氣說:「脫了吧!還是順其自然吧。」
我穿上短袖白襯衣,一條藍褲子,一雙小黑皮鞋,小平頭,捯飭捯飭不難看就行了。
說心裡話,誰在乎你穿啥啊,誰在乎你叫啥名啊,主要還是得看順眼不順眼。
兩瓶高粱酒一拎,跟著寇玉門就出發了。
寇玉門開著車說:「我是領養的。」
「咋領養的?」
「我親爸親媽都被國法處決了,當年雲清辦的案子。我成了孤兒,他就把我帶回家了。」
「你不恨他?」
「憑什麼?我不是個不知好歹的人,要不是我爸爸,我現在可能淪為一名女伶,以取悅男人為生。」
「那會活得很卑微。」
「全家都當我是親人,也沒給我改姓。我爸爸叫雲清,我媽媽叫藍美,我叫寇玉門。我親爸姓寇,養鬼是寇家傳下來的技能,融入血液,從骨子裡就會。等下家裡人會挺多的,到了別緊張,少說話,不管他們說啥,你就一直點頭說是。」
「要是問我啥工作怎麼辦?捉妖人?」
「捉妖人不算工作,另外你的工作是保密的。是啊,怎麼說呢?」
我想了想說:「作家?」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