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茹茹請了一天假, 回家洗澡洗頭髮, 換了一身衣服, 認真梳妝打扮,對著鏡子戴上耳環。
下樓的時候接到沈亦歡的電話。
“下來了嗎, 我在樓下等你。”
“嗯, 我馬上下來。”
今天是顧明輝的庭審。
法庭上, 顧明輝站在另一端, 他頭髮被剔的很短,眉眼凌厲,褪去了從前的輕浮和吊兒郎當,穿著囚服筆直站立在桌前。
庭審開始, 各類人證物證檢舉,罪行揭露,像是一部紀錄片清晰的展現在邱茹茹眼前。
“你第一次接觸到國外軍火集團是什麼時候?”
他邏輯清晰, 從起因到過程, 清楚的說明。
邱茹茹難得打扮的這麼精緻漂亮,目視前方,直直的落在顧明輝的後背上,神色認真,像是要把他說的每句話每個字都映進腦中。
她沒有哭,也沒有太過悲傷, 像是旁觀。
等一個結果。
一個遲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結果。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情節嚴重者,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鑑於顧明輝認罪態度良好,協助警方破獲……”
“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敲錘。
邱茹茹鬆了口氣, 忽然全身沒了力氣。
散庭,大家站起來,顧明輝被旁邊的警察帶下去。
最後轉彎時他停了腳步,朝邱茹茹看過來,什麼都沒說,只那一眼,邱茹茹也看著他,沒說話。
顧明輝被帶走了。
那個曾經在月考的下午用腳踏車載著她去醫院看爺爺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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