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有了鄒大偉親口招供的鐵證,但還是需要其他相關的線索記錄,才能組成完整的證據鏈。
而當鄒大偉登陸過油渣號船隊的出行票據、撞在油桶裡的死人,以及海底下那幾十具已經腐爛了的沉屍……
當這一切細節,在我的指引下,逐一浮出水面後,連警方都震驚了!
可以說,最近十年,都沒發生過性質如此惡劣的命案!簡直是屠殺!
短短五天後,美麗國那邊就發來了資訊,說經過調查,已經確定了五年前那個在鄒家公司實習的小女孩,確為鄒大偉所害。死因是迷藥過量導致了休克,鄒大偉非但沒有送醫,反而繼續侵犯,結果女孩就在無意識中,被嘔吐物活活嗆死了。
之後,鄒大偉又實行了拋屍,偽造自殺。
按照美麗國的量刑標準,鄒大偉背叛被判四百六十三年,也就是無期。
但因為他是華人,所以需要引渡回國進行具體的量刑。
正合我意!
但案件特別複雜密集,分別是五年前的侵犯致死案、公海上的屠殺案,以及在醫院迫害了鄒富貴的謀殺案。所以其實是三件案子。
最終,法院就決定將所有案子,加在一起審判。
因為影響實在過於惡劣了,就沒有進行公審,但我們幾個作為協助辦案的人員,都獲准旁聽了。
審判當天,我坐在下面,看著被告席上已經瘦脫相的鄒大偉,心裡有種很奇怪的感覺。
既想立馬聽見他被判死刑,又不想他就這麼死掉,因為這真的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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