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被趕了出去。
院子裡拉滿了警戒線,所有跟鄒文斌生前有過過節的人,都被叫去錄口供了。
劉果兒苦澀道:“現在怎麼辦,先回正陽嗎?”
我遠遠地注視著屍體,搖頭道:“在附近找個賓館,先住下來吧。”
劉果兒不解的皺起眉:“可是,斌仔已經死了,我們繼續待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我淡然道:“等鄒家發喪。”
劉果兒愣住了:“那不是得等到七天還魂嗎?到時候,早就超過了嶽副會長給的期限,你會被他抓走的!”
我的眼神格外冷靜:“用不了那麼久,停屍七日再下葬這種習俗,主要考究兩種情況,一是為了除靈,也就是讓死者體體面面、無牽無掛的去投胎,在此期間讓該見的人都來瞻仰下遺容,燒足紙錢、哭盡思念,頭七入葬。直到尾七、也就是七七四十九天後,便除靈完畢。”
“不過現代人都不怎麼遵循這個傳統了。”
“第二種情況,則是古代的屍檢手段太落後了,經常會把半死不活的人,當成死人給活埋了。停屍七天就是為了避免這種鬧劇,而現代顯然也用不上了。”
“所以當代大都是停屍三天,等親屬朋友都瞻仰完遺容後,就可以入土為安了。”
我停頓了一下,勾起了嘴角:“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只等警方屍檢後把屍體還回來,連三天都用不上,他們可能明天就要出殯了。”
劉果兒愣住了“這又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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