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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是“野心家”。
如果不是我有足夠的“野心”,也不會選擇離開東江去帝都闖蕩。
我知道,如果我留在東江,家裡的勢力多多少少會對我有所幹涉。
高鐵偶遇某領導,這種低階的把戲,我爸不是沒做過。
只要我說走仕途,他一定砸錢都要給我砸到高位上。
我不想這樣,我想看看我能力的上限在哪兒,所以我去了帝都。
在沒有家裡干預的地方,完全靠自己,能走多遠算多遠,這才是我的目的。
只是沒想到,在帝都,我的感情和事業,雙雙遭遇重大打擊。
那時候我才懂,原生家庭的支援有多重要。
那時候我才懂,被人用強權壓著,廢除所有努力,並讓人喘不過氣,是什麼感覺。
就像剛學會游泳的人進了深水區,剛撲騰幾下,水就把人嗆了,然後你奮力掙扎,水卻非要溺死你,而你想找個抓手,周圍卻什麼都抓不住,任由水把你淹死。
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或者準確地說,淹死的都是剛剛會水的。
你的水平,離那些水裡生活的龍王們,要多遠有多遠。
你差的不是游泳技巧,而是——水本身就和你不是一夥的。
你想駕馭水,就只能變成龍王。
回帝都的原因很多:
1.離家近,出來這麼些年,父母肯定會想念;
2.因為被韓決擠下來,我知道了自己是那個不會水的,所以選擇後退;
3.為了保全晏以訢,我知道我和她不可能,因為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面對對方一個家族,我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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