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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流民就不是用私人身份隨意出入紅區了,他們全都經過了後勤部物資局的授權,也可以說是受僱於物資局,專門去紅區裡替後勤部搜尋物資的。
這種方式和貨運公司、運輸公司的性質差不多,既然那些公司的流民僱員能拿到通行證,沒理由回收公司的流民拿不到。
至於說低價收購部分物資,廢話,僱人不得發工資啊。現在不用政府掏一分錢,只是拿原本不屬於政府的廢棄物資當報酬,誰要是再說三道四就真太不講理了。
那又有人說了,既然這麼好的事兒,幹嘛不推廣到所有安全區呢。流民又不是隻有自管區裡有,人多力量大,效率會成倍增加!
對於這種質疑只需回答兩個字,就讓所有質疑的人全閉上了嘴巴,責任!如果自管區流民在紅區裡出現了大量流失、死亡或者其它比較嚴重的問題,被問責的首先是自管區委員會。
這時候物資回收公司就不再是後勤部物資局的下屬單位了,變成了由管委會運營、物資局監督的試點機構。試點嘛,有可能對有可能錯,如果錯了,主要責任當然是誰運營誰負主要責任,上級頂多有點領導責任!
其實這麼多年了,管理層裡誰都明白紅區是個寶庫,不光能為聯盟提供重要原材料和零部件,還可以讓十幾萬流民生活得更好。
但出於誰幹活多誰錯誤就多的現實,誰也不敢或者是不願為毫無權力可以交換的流民去承擔額外的責任,充其量也就是建立個半軍事化的貨運公司,最低限度滿足聯盟政府的物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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