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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就算了,現在想要什麼車沒有啊,只要能看見就能開上。但我兄弟也不能白捱打,你那把槍不錯……”
要說迷彩頭真算個人物,這麼撅別人面子的事兒也幹得出來,愣是當著一桌子人點名道姓的想要焦三的手槍。這可是毫無約束的時代,武器有時候比吃喝還重要,你把人家武器拿走了,基本就等於拿走了半條命。
“咕咚……我先乾為敬!來,槍拿去!”見到一桌子人又把目光轉向了自己,焦三端起酒杯一仰脖幹了,而後抽出手槍放在了轉檯上,緩緩轉向了迷彩頭。
“停……馬隊長,玩笑開的有點過了。焦老弟,把槍收起來,大家一起舉杯,不打不相識嘛,幹了!”不過轉了不到三分之一,轉檯就被閆強伸手按住了。
槍不能收,玩摩托車的人很多都是軍迷,他也是,而且比焦三還要真點。這把槍他一打眼就認出來了,是把好槍,但還沒好到因為一把槍而傷了自家兄弟和氣的程度。
如果自己不言不語的讓馬隊長收了,那桌子上的大部分人心裡都不會太痛快,尤其是竇雲偉,這等於變相繳了他哥們的械。
另外這把槍雖然好,卻是.45口徑。這種子彈比較難找,頂多開十槍就成了廢鐵,為此傷了自家兄弟的和氣太不值當了。
“對對對,大家一起幹……”
“來來來,舉杯、舉杯!”
見到閆強發話了,桌上的人立刻一哄而起,倒酒的倒酒,舉杯的舉杯。坐在迷彩頭兩邊的人連拉帶拽,也讓他把酒給幹了,亂哄哄的總算把尷尬場面抹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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