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樓。
自從改成這個名字之後,文人就喜歡來此宴飲,商賈也跟著附庸風雅。
一個大約四十歲的讀書人,此刻拿著雜誌,站在大堂裡說:“這篇雄文,是蒼虛子的新作,針砭時弊,句句入理……”
明代作者,全部使用筆名,甚至連筆名都懶得留下,出版時只註明“某某編校”。如今刊物流行起來,除了詩詞之外,其餘文章也喜歡用筆名。
這位“蒼虛子”,鬼知道是誰,經常寫文章指點江山。
那讀書人念道:“《禮記·內則》有云:子能食食,教以右手……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
讀書人害怕有食客聽不懂,唸完一段,便翻譯一段:“什麼意思?就是《禮記》定了規矩,孩童能吃飯了,教他們用右手。孩子會說話了,要教他們應答之禮。男童用唯,女童用俞。身上帶的荷包,男童用皮革做的,長大了能夠武勇;女童用絲帛做的,長大了能夠紡織。到了七歲,男女就不該同席吃飯……到了十歲,男孩要離家學習詩書、算數,女孩要在家中學習做家務……”
“這男人該做什麼,女人該做什麼,一出生就定下來了。聖賢傳下來的道理,又怎會出錯?”
“當今聖天子,學究天人,悟出格位論。格位論的道理,我等讀書人都贊同。格位論說,世間人格平等,但位格有不同。男女也平等,但司職不同。男為乾,女為坤,男為剛,女為柔,男主外,女主內。蒼虛子先生,也認為男女該平等,但應該各司其職。男人在外面忙活,女人就該持家在內,如此夫妻和諧,才能家業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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