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
日進斗金的大明鎮江水驛,餐飲娛樂業務,已經賣給民間商賈——事實上,那本就是私人承包的,酒樓和客船皆由老闆置辦,大同朝廷強行接收之後,又讓原有的投資人半價贖回。
但是,鎮江水驛的馬匹、快船,卻依舊保留下來,由政府提供資金養活。
這樣的情況很普遍,包括崇禎裁撤的部分驛站,也被大同新朝給恢復過來。許多底層細作,就地轉為驛丞,省去沒地方安置的麻煩。
驛丞屬於吏,驛卒只是合同工。
這待遇已經不錯了,大明的普通驛卒,很多時候屬於徭役性質。越偏遠的地方,就越是如此,因為沒有油水,還要供來往官差吃喝,地方財政無法負擔,居然需要靠驛卒自己貼錢。
於是沒人願意當驛卒,只能作為一種徭役,強行命令百姓去驛站工作。幾年驛卒下來,往往搞得家破人亡。
現在,大同朝的各地驛站,餐飲住宿和郵遞業務剝離。
驛站的餐飲全部交給私人經營,來往官差必須自己掏錢吃住,白吃白喝的日子一去不復返。
一大清早,鎮江水驛就熱鬧起來。
驛丞賀一鵬,指揮驛卒更換匾額,“鎮江水驛”的牌子變成“鎮江郵驛”。
隔壁的酒樓掌櫃,跑來看熱鬧道:“賀驛長,無緣無故怎就換牌子了?”
賀一鵬笑道:“陛下有令,今後驛站兼著信局的差事,百姓也可把信投遞到驛站。大致規矩,按民間信局辦理,只不過驛站送信要貼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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