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刑房。
一老吏捧著冊子而來,略帶討好語氣:“小公子,這便是《大明律》。”
“多謝先生。”趙瀚雙手接過。
老吏笑道:“不敢當。”
整日清閒,無聊透頂,趙瀚琢磨著弄本《大明律》看看。
一來可以打發時間,二來熟悉回憶繁體字,三來了解明代的法律常識。
縣衙那些吏員,搞不清趙瀚的底細。有人覺得他是費映環的晚輩,有人覺得他是王用士的晚輩,反正對趙瀚都頗為恭敬,默許他在縣衙各房隨意出入。
狐假虎威,趙瀚深得其中三昧!
至於書童之事,趙瀚當然沒跟小妹商量,趙貞芳肯定會說“都聽二哥的”。
給人做家奴,只要不受虐待,他其實毫無心理負擔。
至少比當乞丐強啊,再過兩三個月,就要進入冬季了。小冰河時代,南方的冬天恐怕也不好過,萬一小妹又生病發燒怎麼辦?
只要自己能長大成人,到時還不是說走就走!
逃奴會變成黑戶?
嘿嘿,自己本來就是流民,好像也沒什麼損失。
更何況,大明眼看要完了,到時候遍地流民,說不定還能幹一番大事業。
在滿清統治下做順民,趙瀚自認沒那個福分,金錢鼠尾的髮型太難看。少不得要抗爭一番,能成功固然最好,失敗了就去當和尚,或者帶著小妹流亡海外。
之所以沒有立即答應費映環,純粹是想等王用士回來,萬一王知縣能提供更好的條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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