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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天子,見啥吃啥,李家的一切食物他都感興趣,李家的茅坑都恨不得挑起一指頭嚐嚐鹹淡。
萬一合口味呢?
朕就是如此充滿童趣和好奇的漢子。
男人都是大豬蹄子,男人也喜歡吃大豬蹄子。
在這個年代,豬其實已是家養的牲畜了,在“家”這個漢字裡,上面的蓋頭代表房子,下面的“豕”字其實就是甲骨文裡的“豬”,意思是房子裡養了豬,就是一個家。
只是豬的肉質沒那麼美味,而且權貴士大夫覺得豬很髒,豬肉是下等人才吃的東西,故而不屑去吃。
今晚李欽載算是為李治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
李治沒想到豬蹄燉入味了居然如此好吃,入口即化的口感令他欲罷不能。
吃相什麼的已不在乎了,在李欽載面前,李治完全不必端著皇帝的架子,可以徹底地放飛自我。
吃得滿嘴流油的李治眼裡有光,彷彿找到了人生的方向,那奮不顧身奔赴的樣子讓人莫名感動。
認真的男人最帥,認真啃豬蹄的男人……勉強也算帥吧。
轉眼間,三隻豬蹄已下肚,李治啜著油油的手指,戀戀不捨地看著砂鍋裡剩下的五隻豬蹄。
理智告訴自己,他不能再吃了,再吃就爆血管了,可那該死的口腹之慾卻彷彿化身為邪惡的小惡魔,不停在腦海裡慫恿他,再吃一個,再吃一個……
“再吃一個,朕就不吃了!”李治咬牙,徒手又撈起一隻豬蹄,張嘴就啃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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