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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道:“沒錢是吧?兩位捕快施主也該出來了吧?”
人群裡,兩名捕快苦笑著走了出來,為首的捕快叫晉豐,他在郡衙門裡見過方正,知道此人來頭極大,背後有王爺撐腰,手裡還拿著立法院的牌子。
說白了,此時此刻的方正說的話,就是法律!
兩人上前,見禮:“拜見方正住持。”
方正問道:“這種情況,怎麼處理啊?”
晉豐苦笑道:“這種事兒,一般按照民事賠償處理,如果對方沒錢,我們也沒辦法。”
老頭斜眼看著幾人,不屑道:“說完了麼?我可以走了吧?”
方正道:“就沒別的處罰了?”
晉豐道:“根據法律,最多將他身上值錢的東西沒收了,也就是那幾個甘蔗。不過那甘蔗不值錢啊……”
老頭嗤笑道:“一個和尚不好好唸經,管什麼閒事兒?我就老命一條,你想管我?呸!”
方正看著老頭那不屑的模樣,一看就是個慣犯。
若是在地球,方正只能用法術收拾他,但是在這裡……
方正道:“老施主,凡是不過一理字,遇事不過一個法字。”
老頭一仰頭:“爛命一條,法律在我這兒不管用!我不信這個,你也少拿那破玩意嚇唬我!”
方正微微點頭,然後對晉捕頭道:“晉捕頭,聽到了麼?
這位老施主說了,法律在他那不管用。
這樣吧,咱們也被為難老人家,他覺得法律沒用,那以後郡衙就將這位老施主拉入黑名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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