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頁一頁的翻下去,很快發現,繼承這些產業的繼承人並不是**,而是我!
華夏的三十四處的產業,還有國外的六家公司,都轉讓在了我的名下!
我整個人震驚不已,這些產業加起來,絕對是一個極為恐怖的數字!我敢說,我現在已經成了華夏排名前十的富豪,而我自己竟然不知道!
林振東為什麼要這麼做?我本人不出面,沒有我的簽字,這些東西是如何轉到我的名下的?
我突然記起來了,當初我和林振東談吞併的龍虎集團的生意時,我把自己的資料,印章等都交給了林振東。
因為我信任林振東,我救過他們父女的命,再者我是一個驅魔人,我一點都不擔心一個普通人會威脅到我。
現在,林振東是沒有威脅到我,他給了我天大的好處,無盡的好處,顯然他對我是多麼信任!
林家的產業,一大半已經到了我的手裡,林振東這麼做肯定有目的!
林振東只有一個女兒**,他這麼做,顯然還記得當初我的承諾,他要將女兒許配給我!
這一招可謂是先斬後奏,產權書上有我的印章,有我的身份證,電話和所有的資訊,甚至連我的手印都有!
產權是五十年,合同上清清楚楚,五十年之內,所有產權不能轉讓,除非我亡故!
太狠了!簡直把我套的死死的!
我繼承了這些東西,那麼就是林家的繼承人,我拿什麼身份去繼承?林振東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他說把自己的產業交給了一個合作伙伴,還是一些小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這些話誰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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